MAKFEN MAKİNE KİMYA İNŞAAT MÜHENDİSLİK SANAYİ VE TİCARET LİMİTED ŞİRKETİ
Makfen Makine Kimya İnşaat Mühendislik Sanayi ve Ticaret Limited Şirketi(以下简称“公司”或“Makfen”),总部位于 Çerkeşli OSB Mah. İMES 4. Bulvar No: 15, Dilovası, Kocaeli, Türkiye,依据第 6698 号《个人数据保护法》及其配套法规(以下简称“个人数据保护法规”),以最大的审慎处理和保护其官方网站 www.makfen.com 访问者的个人数据。
本告知文本由 Makfen 作为数据控制者编制,旨在履行个人数据保护法规规定的告知义务。
当您访问 www.makfen.com 时,Makfen 仅为上述目的,以有限且适度的方式,处理通过上表所列页面收集的您的个人数据,特别是流量数据。
接收个人数据的第三方有义务仅在有限范围内并按照其与 Makfen 签订的合同处理和保护该数据;除个人数据保护法规另有规定外,上述各方在 Makfen 的控制下行事。
为运营网站、使公司能够履行其法定职责和义务以及实现本文所述的其他目的,本告知文本所列个人数据将依据个人数据保护法规,与我们的托管服务提供商共享,并在必要时与公共机构、组织及司法机关共享。
本公司不会将通过网站收集的个人数据传输给境外第三方。
Makfen 高度重视个人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依据个人数据保护法规,特别是 Makfen 的《个人数据保存与销毁政策》处理数据主体的个人数据。
Makfen 采取个人数据保护法规要求的一切技术和管理措施,以防止个人数据遭到未经授权的访问、非法处理、披露、篡改或删除,并确保其得到保护和安全。
保存期限届满的个人数据,将依据个人数据保护法规及 Makfen 的《个人数据保存与销毁政策》,从电子和实体介质中予以删除、销毁或匿名化处理。
如因 Makfen 的实体档案、服务器或其他系统遭受攻击,导致您的个人数据受损或被第三方获取或披露,本公司将在知悉该事件后 72 小时内通知您和个人数据保护委员会。
根据《个人数据保护法》第 11 条,网站访问者有权向 Makfen 提出申请,以:(i) 了解其个人数据是否被处理;(ii) 如已被处理,要求获取相关信息;(iii) 了解处理目的以及数据是否按该目的使用;(iv) 知悉数据在土耳其境内或境外被传输给的第三方;(v) 如数据处理不完整或不正确,要求予以更正;(vi) 依据该法第 7 条要求删除或销毁数据;(vii) 要求将上述更正、删除或销毁通知数据被传输给的第三方;(viii) 对完全通过自动化系统分析得出的不利于其的结果提出异议;以及 (ix) 就因非法处理而遭受的损害要求赔偿。
有关您个人数据的申请可使用数据主体申请表通过以下方式提交:
根据该法第 13 条,Makfen 将视请求性质,尽快且最迟在 30 天内免费处理申请。如处理过程产生额外费用,可按个人数据保护委员会规定的标准收费。如请求被拒绝,将以书面或电子形式说明理由。
本告知文本可能会根据公司流程及个人数据保护法规的变化进行更新。请定期访问 Makfen 网站以了解更新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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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们
Makfen 是一家工艺设备制造与工程公司,2009 年成立于 伊斯坦布尔。我们为化工、制药、食品、化妆品� [...]